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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3-29 12:17:14     31
3分钟前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武汉住房公积金,以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武汉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 退休 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 工资 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这个的,不分国有和私营。 答案补充 一般正规企业都应缴纳五保一金的:"五保"是指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和 工伤保险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 ”是由 *** 部门颁发实施的 社会保险 。“五险”它带有强制性,规定适用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它也是使用单位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义务,对劳动者来说是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而“住房公积金”是非强制性规定,视不同单位规定有所不同。

武汉公积金 ***

武汉公积金 *** 是:027-12329,027-82797673。

办公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 *** 直属局级事业单位。内设9个职能处室,即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审计保全处(加挂政策法规处)、信息技术处、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下设9个分中心,即省直分中心、武昌分中心(下辖东湖管理部)、铁路分中心、汉阳分中心、汉口分中心(下辖临空港管理部)、新洲分中心、黄陂分中心、江夏分中心、蔡甸分中心。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参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简介

武汉市公积金办理点有哪几个

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5、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6、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7、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大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8、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街祥和世纪城2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隔壁)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9、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黄陂春天小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10、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段理想时代小区南门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1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名流仕家小区(区职教中心对面)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进行房屋贷款之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用途有很多种,可以用来装修房屋、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等。那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要怎么提取?一起来了解一下。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首先由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进行核实之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前往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审核通过之后准予提取,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职工持审核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前往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最后前往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提取公积金的用途而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凭《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后,且此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职工距上次本人办理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办理过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的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距本人上次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时间间隔1年以上;

4、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5、提取时,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6、商贷抵押合同登记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办理;

7、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三、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的提取条件

1、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为组合贷款(即职工及配偶仅有唯一一次贷款记录,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

2、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后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

3、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含);

4、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未结清;

5、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发生最长连续逾期在3期以内(不含);

6、提取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距本人上次办理的时间间隔需满1年;

7、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8、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类型必须为“个人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武汉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的所需资料

一、首次办理(含信息未经核验)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储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再次办理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不同: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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